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

2013-07-31

经营范围: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、220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。

资质描述:二级资质标准: 1、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,工程质量合格。(1) 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;(2) 2台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,或4台单机容量10万千瓦机组整体工程;(3) 22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400公里或11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600公里;(4) 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或1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6座。 2、 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职称;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;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;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,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;工程技术人员中,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。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。 3、企业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以上,企业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。 4、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.5亿元以上。 5、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。 承包工程范围:二级企业: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、220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。 注:电力工程包括火电站、核电站、风力电站、太阳能电站工程,送变电工程。根据企业施工业绩,对承包工程范围相应加以限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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