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

2013-07-31

经营范围:
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:

  1、城市道路工程;单跨跨度40米以内桥梁工程;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;公共广场工程;

  2、10万吨/日及以下给水厂;5万吨/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;3立方米/秒及以下给水、污水泵站;15立方米/秒及以下雨水泵站;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;

 3、总贮存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灌厂(站);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/日燃气工程;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;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热力工程;

  4、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。


资质描述:

二级资质标准:

  1、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,工程质量合格。

   (1)城市道路、桥梁、隧道、公共广场工程;

   (2)城市供水工程、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;

   (3)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;

   (4)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。

  2、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;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;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。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0人,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0人;工程技术人员中,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,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。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。

 3、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,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。

 4、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6000万元以上。

 5、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。


承包工程范围:

二级企业:
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:

  1、城市道路工程;单跨跨度40米以内桥梁工程;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;公共广场工程;

  2、10万吨/日及以下给水厂;5万吨/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;3立方米/秒及以下给水、污水泵站;15立方米/秒及以下雨水泵站;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;

  3、总贮存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灌厂(站);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/日燃气工程;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;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热力工程;

  4、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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