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标准

2013-08-03

二级资质标准:


  1、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,工程质量合格。


 (1)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;


 (2)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;


 (3)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;


 (4)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。


 (5)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;


 (6)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。


  2、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;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;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。


 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,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,工程技术人员中,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,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。


 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。


  3、企业注册资金本2000万元以上,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。


  4、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。


  5、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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